對不起,我幫不了你(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9月05日訊】(一)
大約兩個月前,一位叫邦妮的讀者通過朋友找到我,說她的男朋友被騙進了「1040工程」,問我該怎麼辦。
「1040工程」是一種典型的金字塔騙局,只有中國人叫它傳銷。加入這種組織的都相信一個神話:只要交出69800元,再發展三名下線,兩年之後就可以賺到1040萬元。這故事聽聽都覺得荒誕不經,但還是有許多人上當,根據一些民間組織的估計,全中國至少有一千萬被愚弄、被欺騙的傳銷受害者。
我在2009年底混進了一個傳銷團夥,在裡面生活了二十幾天,大致明白了這種騙局的運作方式,也看到了那些被洗腦的人們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出來後我寫了一本書,也發過宏願,要幫助這一千萬被欺騙和愚弄的人,包括成立一個反傳銷組織、寫一本《傳銷騙局100問》的小冊子……但最後都不了了之,也沒有哪個機構願意出版這樣一本小冊子。
我問邦妮:能不能想辦法把你男朋友叫回家?她說試過了,不行。我說那就別想了,換個男朋友吧。她不死心,又問:報警會不會有用?我說可能會有點用,但千萬別抱太多期望。她沉默半晌,又發來一條信息:這事,是不是,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我嘆了口氣,慢慢地輸進去一行字:對不起,這事我幫不了你。
這是真心話。2010年我逃離傳銷窩,也試過自己報案,跑了許多地方,也打了無數電話,找A部門,A部門說他們沒執法能力,建議我找B部門;B部門說他們倒是有能力,但要管的事太多,建議我去找C部門;C部門說這事跟我們沒啥關係,你還是去找A部門吧。
這是現代中國最魔幻的一部分,我跑了幾天,感覺就像掉進了一個無底的漩渦,眼前一陣陣直冒金星。最後只能找關係、走後門,那時我還算是個暢銷作家,有米粒那麼大的影響力,再加上幾位朋友的幫忙,終於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注意。後來的新聞說我解救了157個人,這話並不確切,我那次的行動確實找到了157位傳銷者,並把他們帶到派出所罰了兩小時的站,但最終只有兩個人離開了傳銷窩,其他的都還留在那裡,忍著飢餓、羞辱和折磨,心如鐵石,雷打不動,沒人能說服他們,也沒人能挽救他們。
從那以後,我時常會收到這樣的求助資訊,被騙的有大學生、家庭主婦、城市白領,還有一位學金融的博士。他們的家人著急、朋友擔心,但我能說的也只有這麼一句:對不起,這事我幫不了你。有時候我甚至會想,假如這些人幹的不是傳銷,而是嫖娼就好了,那樣就有人關心他們了。
邦妮沒有再說什麼,片刻之後,她給我發來一連串的流淚表情。微信時代的表情不能當真,但在那一刻,我覺得她可能真是在哭。這年頭什麼都貴,唯獨眼淚不值錢,我也沒有因此而感傷憤怒,只是默默地想,她還年輕,沒了男朋友還可以再找,在斯時斯世,在我們注定要承受的諸般損失之中,沒有什麼比這個更不值一提的了。
(二)
2009年的某一天,我和幾個朋友去了成都的一家酒吧,剛坐下不久,一位中年男子走來向我敬酒,說了許多仰慕的話,還說他曾經是我的出版人。我很是驚奇:那我怎麼不認識你?他有點害羞,說不好意思,我們出的書是沒有版權的。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盜版我作品的人,而且他還堂而皇之地走到我的面前。我大概是糊塗了,完全沒想到應該生氣,跟他碰了一下杯,笑著問他:銷量怎麼樣?他豎了豎大拇指:好!非常好!
我承認自己反應遲鈍,但即使我是個敏銳的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對他。起訴他?無憑無據。打他一頓?那可是犯法,而且我也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打得過他。最後我什麼都沒做,跟他笑談了幾句,瀟灑地離開了那家酒吧,一路上都在寬慰自己:雖然他偷了我的錢,但我的風度遠勝於他。這麼一想,心裏就舒服多了。
大約在2006年,我在鄭州一家書店裡看到一本《慕容雪村全集》,我對老闆說這是盜版,老闆答:不可能!我們的書全是從正規管道進的。我說我就是這個作者,我說這本書是盜版,它肯定就是盜版。那位老闆是位大嗓門的中年女性,戰鬥指數極高,當場發作起來,說我怎麼知道你是誰?你到我店裡來是不是想鬧事?你給我出去!話音未落,幾個人從書架後閃身而出,我分析了一下形勢,覺得繼續維權可能會有損健康,趕緊低著頭逃出店外。老闆娘跟在身後滔滔不絕地發表強烈譴責,我既窘又愧,臉上火辣辣的,感覺像是做了什麼很不體面的虧心事。
我並不認為那位老闆娘是個壞人,一個開書店的,再壞能壞到哪兒去呢。我也不認為她能給我造成多大損失,她的書店不大,我又不是J.K.羅琳或郭敬明,賣不了幾本書。但那時我還年輕,總覺得這事應該有個說法,找了一位律師,剛說幾句,他打斷我:你們作家,呃,是不是都這麼幼稚?我有點懵,問他什麼意思,他笑了笑,說這種事吧,我可幫不了你。我也不建議你打官司,沒錯,這官司你肯定贏,可贏了又能怎麼樣?賠你個三百五百?再多點,賠你兩千,滿意了吧?可別忘了,他掰著手指頭說,「你要付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一兩萬都擋不住,你說你這不是花錢買氣受嗎?」然後拍拍我的肩膀:「往好裡想,兄弟,有人盜版,那說明你有價值,這不是挺好的事嗎?」
這是我聽過的最美的雞湯。我後半生就準備靠這個活著了。
(三)
2012年春天,我和王小山去歌手洪啟家做客,洪啟養了條小公狗,當時正是發情的時候,對王小山極其迷戀,一晚上都圍著他轉。到吃晚飯的時候,小公狗的愛情愈發高漲,一把抱住王小山的腿,急不可耐地聳動身體,姿勢相當的不優雅,把他的皮鞋都弄得濕漉漉的。
王小山這X日的是我的好朋友。我們一起挨過打,也一起經歷過許多憤懣、焦灼的時光。他挨打的時候我沒能幫他,因為我自己也在挨打。他被公狗欺負的時候,我挺身而出維護了他的權益,可我又常常會想,假如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一條短尾巴的小騷狗,而是一頭咆哮猙獰的野獸,我又能做些什麼?事實上,我們真有幾位朋友是馴獸師,當他們為猛獸爪牙所傷,我們會去探望他們,給他們送藥送水,除此之外,惟有嘆息而已。
我有位大哥在北方某市開了家小裝修公司,大約四五年前,當地一家夜總會請他去做後期裝修,貼牆紙、裝燈泡什麼的,忙了大半個月,最後圓滿交活兒,夜總會順利開業,但工程款一直拿不到,上門去討,一次不給,兩次也不給,這位大哥急了,站在夜總會門前發了幾句牢騷。在那種地方發牢騷非常危險,很快裡面出來幾個人,把他捉進一個小房間,房間裡坐著一位大人物,好像是個處長,問這位大哥:你媽逼的,就那麼點兒錢你也好意思要?大哥說:錢再少,那也是辛苦錢啊,怎麼能不要?處長被他氣笑了,招著手叫他:要錢是吧?來,來,你來。大哥上前,處長飛起一腳將他踢翻,然後指著他的鼻子,說你他媽也不打聽打聽……後面的話我就不複述了,難聽得很。
後來這位大哥找到我,問有沒有什麼辦法。我問他:你的公司以後還開不開?他說當然要開,不然吃什麼。我又問:那你認不認識什麼人?他說認識個屁,我一個做小買賣的,誰會把咱看在眼裡?我說那就別想了,你們那兒的環境我也知道,你鬥不過人家的,忍了吧。大哥怔了半天,說不是還有法律嗎。這話我就沒法接了,趕緊給他倒茶,說今天天氣真不錯咱們兄弟也好久沒見了一會兒我帶你出去逛逛想吃什麼就跟我說千萬別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