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讀者
    1樓
    支持郎教授,文章寫得好,切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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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極為精確地解釋:
    2樓
    舉個例子,如果你繼承你父親的一棟房子,他當時買的時候是100萬,現在評估的市場價值是500萬,你以為你拿到手了嗎?錯了,按照這個草案規定,作為繼承人你要先繳114萬的遺產稅。我請問你,你哪有這筆錢,你們都是小白領、小藍領,每個月三五千元的薪水,你過日子都難了。繳不起怎麼辦呢,對不起,你不能住,先把房子拍賣掉,繳114萬之後剩下的錢才是屬於你的,各位你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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