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妾,實際上各代都有較保守的律法作規範的,不同級別的合法納妾數量也有嚴格限制,也不是有錢有權的想怎麼弄怎麼弄。
現代人的所謂「三妻四妾」,那是非法婚姻。
這個尊卑與名分,社會地位,這些很重要。
現在的人有的情人很多,還有的與有家室的來談情,根本就兩回事。
皇帝有他的婚姻規矩,他也算妻妾最多了的,但名詞地位不同。國公,親王,逐級往下,都有不同的規定,這種制度之下,也有不滿足的,可避免了當今的亂象。
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帶來了很多法律難題。
親王最多納妾十人,而像郡王,要到25歲時無生育方可納妾兩人,到三十歲時仍無生育可再納妾兩人,就此打住了。
哪來的古代老百姓納妾很普遍?
要是這麼普遍,早就是男女比例失調了。
何況這是個稍作瞭解就不難明白的事,怎麼又推導出誰誰被滲透了?亂扯沒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