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蓝白的匪委加起来达到60人,
为什么当时只想要罢免其中的35人?
现在经过二阶,
充其量最多却只能罢免其中的31人, 并且最终至多只能罢免其中的大约20人左右?
剩下的40个左右的匪委岂不是还会继续作乱?
要知道
“罢免不彻底, 就是彻底不罢免”哟!
让蓝白还继续存有死灰复燃的火种的话,
台湾民主制度难道不怕没有被完全切除的恶性肿瘤突然“大复发”的恐怖吗?